过去五年江西检方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超万人******
中新网南昌1月12日电 (记者 刘占昆 李韵涵)12日下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丁顺生在江西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显示,过去五年江西检方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超万人。
丁顺生表示,江西检察机关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制定22条措施,一体推进惩治犯罪、保护公益、修复生态。
五年来,江西检察机关贯彻长江保护法,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与公安、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0610人。
同时,五年间江西检方深化“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开展“守护鄱阳湖”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11731件。
12日下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丁顺生在作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刘占昆 摄丁顺生提到,浮梁县检察院办理民法典实施后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全国第一案。吉安、新余等地检察机关联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生态修复机制,取得良好效果。跟进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江西省人大“环保赣江行”问题线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2件。
据介绍,江西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去五年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万余人,提起公诉23万余人。
围绕维护农村稳定、保护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权益,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制定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促进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占用农用地、侵吞扶贫资金等犯罪,共起诉3484人。
在维护金融安全方面,江西检察机关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起诉4442人。同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起诉暴力伤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等犯罪636人,妥善处理涉疫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完)
深圳拟调整保障性住房体系 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新华社深圳1月18日电(记者赵瑞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司法局就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日前联合发布四个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从此前的以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为主,调整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并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 四个征求意见稿分别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主体和渠道、用地保障、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申请条件、供应分配方式、租售价格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轮候配租、面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定向配租,租金约为市场价的30%;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租赁,租金不超过市场价的90%;共有产权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主要采用轮候配售方式,售价约为市场价的50%。 意见稿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代表政府按照购买价格收购;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5年的,可以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申请将所持产权份额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通过市场参考价格规范转让行为。 意见稿还明确了接受赠与、继承、婚姻状况变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情况下共有产权住房的处置办法,确保一个家庭仅能持有一套政策性住房,且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